《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》《永仁县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》于2020年1月19日经楚雄州住建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,规划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。根据《楚雄州实施“阳光规划”的意见》,现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后公示(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),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。
通过楚雄州住建局门户网站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(xxgk.yn.gov.cn)为期7天公示。
公示类别:审查后公示
公示时间:2020年1月20至2020年1月26日
公示组织单位: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受理举报电话:0878-3013013
地址: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
附件:1.
楚雄州环境卫生专项规划(公示版).pdf
2.
永仁县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(公示版).pdf
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