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 | 楚雄州公共租赁住房续签合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 |
发言人账号 | 匿名 |
留言日期 | 2025-07-21 |
性别 | 男 |
处理状态 | 处理完成 |
发言内容 | 楚雄州公共租赁住房续签合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 |
回复人名称 |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|
回复时间 | 2025-07-21 |
回复内容 | 您好!只有承租人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,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需要继续租赁的,应提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实物配租续租申请。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可续签租赁合同。 |
主办: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地址: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电话:0878-30198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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